通知公告
诚征特约编委和审稿专家
     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》和《石油化工高等学校学报》两本科技期刊,都辽宁省教育厅主管,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主办,双月刊,逢双月末出版,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。为进一步提高期刊质量,扩大期刊影响,现面向各高校、科研院所诚征特约编委和审稿专家

一、特约编委聘任条件和要求

1、担任特约编委者原则上应具有教授级职称,尤其欢迎具有博士学历、有突出业绩及对办刊有高度积极性的副教授破格申报。

2、担任编委者每年应至少完成下列一项工作任务:

1)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向学报投稿至少1篇。

2)能够以特约编委身份为学报组织有价值稿源2篇以上。

3)能够在组织相应学术会议时与学报共同开展论文征集工作。

(4)积极参与期刊专栏、专辑的策划和宣传推广工作。

3、热心此项工作,能认真履行特邀编委职责,完成编辑部安排的组稿、审稿任务。

二、特约编委权利和义务

1、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所投国家级在研课题稿件免收一切费用,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所投省级课题稿件减免部分费用。

2、以编委身份所推荐稿件享受绿色发表通道服务,当月推荐就近安排刊期。

3、根据全年推荐稿件情况,享受学报对优秀编委进行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。

4、获取所审阅稿件的审稿费用以及年度优秀特约编委奖励。

5、特约编委名字在本刊封二或封四位置进行刊印或介绍,每期免费邮寄期刊2本。

6、对学报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
三、特约编委聘任办法

1、按照自愿报名、所在单位推荐、编辑部最后审定的程序,确定特约编委人选。

2、特约编委聘期两年,如能在聘期内认真履行编委职责者,期满后可续聘。

3、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等原因,不能继续担任编委工作的,由所在单位再推荐其他人选,并通知编辑部予以确认。

4、特约编委一经聘任,即发给特邀编委证书予以确认。

四、特邀编委推荐、审批流程

由全国各石油化工类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单位个人提出申请(1-2名),所在单位审核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,申请时需填写《特约编委推荐表》《审稿专家》(见附件),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(lnxuebao@126.com),经审批后,颁发《特邀编委》聘书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地址: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 学报编辑部

邮编:113001 电话: 024-56865105 传真: 024-56860967

网址:http://journal.lnpu.edu.cn 信箱:lnxuebao@126.com

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》 QQ群号:496891242 微信平台:lnsyhgdxxb

《石油化工高等学校学报》 QQ群号:121151537 微信平台:syhggdxxxb

附件:   特约编委推荐表  审稿专家登记表

发布日期: 2024-11-27 | 浏览次数: 14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