伦理政策
伦理政策


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》遵循国际公认的出版道德规范,根据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(COPE公布的相关准则,结合本刊实际情况,制定了本刊的出版道德声明,请所有作者、编辑,以及审稿人严格遵守。


一、作者的责任

稿件署名作者必须符合本刊的作者标准,即必须实质性地参与了研究或文章的相关工作,在以下方面做出重大贡献:研究的理念和设计,研究数据的获取,研究数据的分析和解释,撰写文章或对重要的文章内容做出关键性的修改等。提供实验室场地或资金者不能成为稿件作者。作者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
1. 作者应保证稿件为原创作品,无抄袭剽窃、数据伪造、一稿多投、重复发表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,且不含涉密信息。

2. 如果文章中使用了他人的研究成果,应给出明确的说明,并依照版权法获取原作者许可,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
3. 通讯作者应确保文章的主要贡献者均被列为共同作者,没有遗漏,并且在所有作者同意后方可投稿。除作者外其他对研究有贡献的人应列入致谢部分。

4. 稿件进入评审流程后,原则上,第一作者、通信作者姓名、单位和其他作者的姓名、单位以及署名顺序不能改变。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正信息,请通讯作者出具详细的更正说明,发送给编辑部。

5. 作者应声明个人对研究的具体贡献,以及研究涉及哪些潜在的利益冲突,需填写并提交本刊的《作者声明表》。当作者(或作者的机构/雇主)的财务/个人/从属关系可能影响到作者的决策、工作或稿件时,便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。当稿件中提及某些产品时,作者还应披露是否与这些产品的竞争产品存在利益冲突。


二、编辑的责任

编辑的责任主要包括(以下准则也适用于编委会成员):

1. 编辑应根据论文的科学价值做出决定,而不考虑作者所属的机构、国籍、种族、性别、年龄或其他个人情况。

2. 编辑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对提交的稿件进行公正、及时的评审。

3. 确保提交的稿件以保密的方式处理。未经作者许可,不应向除审稿人之外的任何人透露任何细节。

4. 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:

1)如果编辑是稿件作者,稿件必须交由其他编辑进行独立审查。

2)如果作者与编辑存在利益关系(如同事、师生、合作、竞争关系等),稿件必须转交给其他编辑处理。

3)如果研究主题与编辑自己的项目过于接近,则必须将稿件交给其他编辑处理。

5. 编辑应仔细选择审稿人,确保评审过程公平:

1)使用作者推荐的审稿人时应谨慎,以避免过度的肯定(例如,应避免审稿人是作者以往的导师、学生、合著者等)。

2)应对作者推荐的审稿人的身份进行验证,以确保同行评审过程的公正。

3)如果作者提出了应避免的审稿人,编辑应尽量避免选用相关审稿人。

6. 对反对稿件评审结果的申诉给予公正、仔细的调查和处理。

7. 编辑应对稿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格的审查。对于被指控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,编辑应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。

三、审稿人的责任

审稿人负责协助编辑部评审稿件,应为相关领域的专家。审稿人的责任主要包括:

1. 审稿人应对稿件内容和评审过程保密:

1)稿件中的数据、信息、论点等内容不得随意与他人分享。

2)审稿人身份及审稿过程细节不得透露给其他人。

3)审稿人在评审完成后,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稿件,审稿人必须遵守数据保护法规。

2. 审稿人不得擅自将正在评审的稿件中的数据、成果等保密信息用于自己的研究。

3. 审稿人如果与作者存在利益关系(如同事、师生、合作、竞争关系等),应主动回避评审该稿件。

4. 审稿人应及时评审稿件,如无法继续评审或需要更多时间,应立即通知编辑部。

5. 审稿人应细致、客观地评审稿件,给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。

6. 审稿人应专业并礼貌地对稿件进行评论,避免对作者的个人批评。

7. 如果审稿人发现稿件与其他已发表或待发表文章存在相似之处,应通知编辑部。

8. 如发现稿件涉及潜在的出版道德问题,应及时提醒编辑部,包括但不限于剽窃、伪造数据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。